Untitled Document
 

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
 
文章类型:党建聚焦 文章加入时间:2011年4月14日15:24
 
   
    为严肃换届纪律,中纪委、中组部提出了“5个严禁、17个不准、5个一律”的要求,党员干部务必严格遵守。

    5个严禁:

    1.严禁拉票贿选。

    2.严禁买官卖官。

    3.严禁跑官要官。

    4.严禁违规用人。

    5.严禁干扰换届。

    17个不准:

    1.不准在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、组织考察和选举中,通过宴请、打电话、发短信、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。

    2.不准贿赂代表。

    3.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。拉票贿选,直接破坏民主规则,严重影响选举公正。

    4.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、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,贿赂他人。

    5.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索取、收受贿赂。

    6.不准采取拉关系、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,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。

    7.不准封官许愿,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、打招呼。

    8.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。

    9.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。

    10.不准任人唯亲,指定提拔调整人选。

    11.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,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。

    12.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、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。

    13.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、考察、酝酿、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。

    14.不准以威胁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
    15.不准编造、传播谣言,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。

    16.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。

    17.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。

    5个一律:

    1.对拉票贿选的,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,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,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、免职、降职或者依法罢免,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;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,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。

    2.对买官卖官的,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,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;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;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。

    3.对跑官要官的,一律不得提拔重用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,并记录在案;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、说情、打招呼的,要严肃批评,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。

    4.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,一律无效,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    5.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,一律严肃查处,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      
 
文章出处:沈阳党建
文章作者: 
 
Untitled Document
  主办: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
  承办:沈阳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
  电话:(024)62107380 传真:(024)62107383
  地址: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00号 邮编:110005
网址:www.sy-dj.cn   www.sy-dj.gov.cn      3721中文网址:沈阳党建
  
沈网警备案20040409号
本站点使用了FLASH、REAL技术如果您没有安装  或  的插件请您下载相应插件并安装